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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2/12/8    

主管机构

俄罗斯知识产权专利与商标局

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商标构成要素:文字、数字、立体图形及其组合;商标可以任何颜色或颜色的组合注册。

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不具有区别能力或仅由以下要素构成:

1)某种商品的通用名称;

2)通用符号和术语;

3)表示商品的种类、数量、性质、用途、价值、生产或销售的地点和时间;

4)仅由或主要由商品的功能特性确定的商品构成。

如属非主要部分,上述要素可作为商标中的非保护成分存在于商标中。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符号不受上述限制。

2.根据俄罗斯作为成员加入的国际条约,仅包含国家的徽记、旗帜或其他标记,国际政府间组织全称或缩写、徽记

、旗帜或其他标记,控制或担保官方符号、印章、奖牌及其他区别性符号及其混淆性近似标记(经主管当局同意的,

可作为商标的非保护性成分);

3.不可作为商标或其要素注册的符号:

令人误导的或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其生产者产生混淆的;违背公共利益、人道主要原则或道德的;

4.与具有俄罗斯联邦或世界文化传统价值的事物的名称或形象相同或近似的符号(所有人或经授权者除外);

5.受俄罗斯加入的国际条约保护的葡萄酒或含酒精饮料的原产地标记。

申请人资格

法人或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

不在俄罗斯居住的外国法人或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应通过在俄罗斯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代理人办理。

 

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一)审查:

知识产权局对商标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对申请的审查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有权补充或更正申请事

项;但是增加原申请中不包括的商品或对申请的实质性改变则不被接受,申请人可另行申请。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

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者发给受理通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使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符

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进行的审查,根据实质审查作出注册或驳回申请的决定。如果申请人不服知识产权局形式审查结果、

拒绝进行实质审查、驳回申请或认为申请已经放弃的官方决定,可在收到官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争议委员会上诉。

(二)注册:

基于商标注册决定,知识产权局决定,知识产权局在受到规费支付单据1个月内完成在俄罗斯商标联邦商标和服务商标注

册薄上的注册。商标注册后3个月内知识产权局颁发商标注册证。注册信息公告:根据商标法第14条,商标注册后或注册

商标变更后立即在官方公告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