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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2/12/8
主管机构:
智慧财产局
所需资料:
1.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即营业执照);如系影印本,须由申请人宣誓该影印本之内容与正本无异;
2.委托书;(须由申请人及其代表人盖章,不必公证)
3.申请人及其代表人的英文名称;
4.欲申请注册之商标图样(可提供电子版);
5.指定使用之商品名称。(应具体明确,商品名称不可涵义广泛)
注册流程:
一般商标提出申请后,若文件齐备, 20天左右得到官方回执,大约10-12个月左右可知准驳,若商标有不得注册之情形时,智慧财产局在驳回该商标前,会先发给核驳理由前先行通知,予申请人陈述意见或减缩商品之机会;若无其它违法情事时,则智慧财产局将发给核准审定书。
商标自注册公告当日起,由权利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期间为十年。商标权期间得申请延展,每次延展专用期间为十年。申请商标权期间延展注册者,应于期间届满前六个月起至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其于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者,应加倍缴纳注册费。